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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余一的博客

往日事,今日情,总想做点事情;说的文,解的字,岂敢卖弄文字。
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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〖趣读汉字〗 “竞”与“竟”  

2017-02-23 11:22:35|  分类: 趣读汉字 |  标签: |举报 |字号 订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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〖趣读汉字〗

       “竞”与“竟”(形近字)

 

竞”和“竟”字形酷似。不过,竞”是个简体字,它原本写作“競”(两个竞”相并立)。显而易见,繁体的“競”跟“竟”的字形毫不相干。

从造字的最初意图来看,“競”是不宜简化成竞”的。《说文》曰:“競,彊语也。一曰逐也。从誩(音jìng,从二人。”这就是说,“競”有二解:一解为二人争辩(段玉裁云:“彊语谓相爭”,如小篆字形所表示)。《颜氏家训》云:“前在修文令曹,有山东学士与关中太史竞历。”王利器《颜氏家训集解》:“竞历,谓争论历法。”另一解为角逐丨竞赛(如甲骨文字形所表示)。《甲骨文字集释》:“李孝定按:卜辞‘競’疑为二人接踵,有競逐之义。”无论是争辩,还是角逐,总是要有对象才行,只剩下一个人是不成的。

“竟”这个字属“音”部,表示它跟乐曲有关。《段注》云:“乐曲尽为竟,曲之所止也(此犹‘章’从音、十,会意)。引伸之凡事之所止、土地之所止皆曰竟。毛《传》曰:疆,竟也。俗别制境字。”

《康熙字典》云:“竟,穷也,终也。《史记·项羽纪》:籍大喜,略知其意,又不肯竟学。《高祖纪》:岁竟,两家常折券弃责。《汉书·元帝纪》竟宁元年(笔者按:公元前33年)。师古《注》:竟者,终极之言,言永安宁也。《霍光传》:县官重太后,故不竟。师古《注》:竟,穷竟其事也。”

《左传·庄公二十七年》:“卿非君命不越竟。”《集韵》:“竟与境同,界也。”有个成语“入竟问禁”,现在写作入境问禁”。语出《礼记·曲礼上》:入竟而问禁,入国而问俗,入门而问讳。孔颖达疏:入竟而问禁者……竟,界首也。禁谓国中政教所忌。凡至竟界,当先访问主国何所禁也。后来也作入境问俗”,意思是要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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