〖杂谈〗
“诺奖”与房产
继莫言荣获诺贝尔文学奖后,屠呦呦又喜获诺贝尔医(药)学奖。一时间,有关“诺奖”的趣闻成了中国人茶余饭后的主要话题,这当中最为津津乐道的是奖金有多少,拿这份奖金能在北京买多大的房子?
“诺奖”金额的问题较简单,无非是瑞典克朗与人民币兑换的行情时有变化,莫言的奖金为800万瑞典克朗,当时换算成人民币为750万元;屠呦呦奖金为400万瑞典克朗,现在只能兑换人民币309万元,比两年前缩水掉16万元。
至于拿这些钱在北京能买到什么样的房子,那就是个相当复杂的课题。莫言获奖后曾表示,想在北京买一处大房子,也许就是200平方米一套的吧。可是他那点钱,要是在三环之内买大房子,那就是“棉花店老板改行——别谈”!后经调研,说是在五环外能买到建筑面积为200平方米的房子,可是他那时没买,这会儿恐怕想买也买不着了。
屠呦呦她老人家拿的只是半份奖金,如果想买房,这些钱就太不起眼了,难怪屠老太太要发出感叹:“这点奖金还不够买北京的半个客厅吧?”据网民猜测,屠老太太是按三环内的豪宅价换算的,假如豪宅单价15万元/平方米,还能买到20.6平方米,这样的“半个客厅”也还说得过去吧。
获得“诺奖”,本来是件令人高兴的事,但是一旦与北京买房挂钩就会使人扫兴。我并不想替莫、屠二位打抱不平,只是觉得“诺奖”也应因人、因地制宜,也得与时俱进,来它一番“改革”。于是,我提出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“改革方案”。
首先要说明,类似莫、屠二位这样的获奖者,想在北京有套像样的住房,这个要求并不过分,作家、科学家没200平方米的房子,他们的才华怎能得到舒展!如果用800万瑞典克朗在瑞典买一套房产,肯定是挺像样的。我建议,将“诺奖”改成实物奖,奖给莫言类同于瑞典的那套房产。不过,奖给屠呦呦的房子只能是莫言房产的一半面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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