〖趣说汉字〗
话“圆”
2015版人民币100元正面印有“壹佰圆”三字。近日,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就“圆”是不是错字,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一篇万字长文。笔者以极大的耐心通读了这一大作之后,反而觉得该文难以自圆其说,即没说清楚“圆”字究竟错没错这个问题。于是,笔者也来凑凑热闹,写篇短文《话“圆”》。
首先必须指出,“圆”是“圓”的简体字。那么,“圓”是什么呢?《说文》曰:“圓,圜全也。”段玉裁云:“圜而全,则上下四旁如一。是为浑圜之物。”笔者以为,圓就是从圓心到圓圈的任何一点,其距离(即半径)都相等的几何图形。所谓“全”,即完全,画圓一定要画全,不全则缺,就成了弧。
古人以为,“天道曰圓,地道曰方。”(语出《大戴礼记·曾子天圓》)又,圓与方相对;《墨子·法仪》云:“百工为方以矩,为圓以规。”(作圓用规,作方用矩。)故,“方圓”亦与“规矩”同义,孟子有言:“规矩方員之至也。”请各位读者注意,《孟子》一书把“方圓”写作“方員”,这是何故?原来,在古文中“員”与“圓”相通。
“員”的本义乃“物数也”(许慎语)。徐铉云:“古以贝为货,故数之。” 既然“員”是数数,怎么会通“圓”的呢?根据有二:一是,此字上“囗”(读作‘围’)下“贝”,《句读》云:“員当是古圓字。”二是,《玄鸟传》云:“員,均也”。均者,等也。如前所说,圓的半径是均等的。段玉裁注:“(員)本为物数,引伸为人数,俗称官員。”作为“官員”之“員”,《汉百官公卿表》里有一段很有趣味的叙述:“吏員自佐吏至丞相十二万三百八十五人是也。数木曰枚曰梃,数竹曰箇,数丝曰紽曰总,数物曰贝。贝,古以为货,物之重者也。”
以上所说,可归纳为:(1)“圆”的正体字(亦称“大写”)是“圓”;(2)作为货币单位的“圓”,本应写作“員”。
笔者的结论是:“壹佰圆”如果作为100元的大写,应该三个字保持一致,就得写成“壹佰圓”。如果想体现古色古香的风格,则应该写成“壹佰員”。诚然,“圆”不是写错了的字,而是用错了字,弄得不伦不类。
“壹佰圆”的“圆”,不对就是不对。不过,印出来的100元新钞照样好用。至于下次再出新版,是印“壹佰圓”,还是印“壹佰員”,或者坚持“壹佰圆”,那是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的权力。别人指出来,你们看着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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