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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余一的博客

往日事,今日情,总想做点事情;说的文,解的字,岂敢卖弄文字。
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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〖趣说汉字〗说“章”  

2015-11-04 13:49:35|  分类: 文字趣谈 |  标签: |举报 |字号 订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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〖趣说汉字〗

       说“章”

〖趣说汉字〗说“章” - jindeshen2007 - 金余一的博客

 “章”这个字的结构,究竟是上“立”下“早”,还是上“音”下“十”?《现代汉语词典》《新华字典》在“立”部和“音”部都有“章”字;而《辞海》《现代汉语规范词典》里,“章”只在“音”部。

笔者一向不赞成一个字从属两个部首,像《现代汉语词典》《新华字典》那样,简直就是浪费资源。笔者以为,“章”字属于“音”部,《辞海》《现代汉语规范词典》的处理是正确的,这是由“章”的本义所决定的。

    《说文》曰:“章,乐竟为一章。从音从十。十,数之终也。” 段玉裁注:“乐竟为一章;歌所止曰章。从音十,会意。”徐灏云:“《诗·颂》‘十篇为什。’按:乐曲十篇为一章,此章之本义,因之为篇章。”弄清了“章”的本义,其从属于“音”部无疑矣。

徐灏又说:“(章)引申为条理节目之称。”这就表明,“章”的引申义众多——

由乐曲“篇章”之义,首先引申出“章节”,则可用以称诗歌之段落。《诗·豳·东山序》云:“一章言其完也;二章言其思也;三章言其室家之望女也;四章乐男女之得及时也。”亦可用以表示散文的段落,如长篇小说之“章回”。

“章”又作“采”解。《周礼·冬官·考工记》:“画绘之事,靑与赤谓之文,赤与白谓之章。”于是引申出“文章”之义。《诗·小雅》云:“维其有章矣。”又特指红白相间的丝织品,如《古诗十九首》有名句:“终日不成章,泣涕零如雨。”

“章”作“条”解,多用于法规。如《史记·高祖本纪》:“约法三章”;又如《史记·太史公自序》:“张苍为章程。注:章,历数之章术也。”

“章”还特指“奏章”。《独断》云:“凡群臣书通于天子者四:曰章,曰奏,曰表,曰驳议。”还专指“印章”。《汉官仪》云:“吏秩比二千石以上,银印龟钮其文曰章,刻曰:某官之章。”

更加意想不到的,“章”竟是一种纪年法。《左傳·僖公五年》曰:“日南至。”《疏》云:“步历之始,以朔旦冬至为首,历之上元,其年是十一月朔旦冬,至十九年閏月尽,复得十一月。朔旦冬至,故以十九年为一章,积章成部,积部成纪。治历者以此章部为法,以知气朔。”

此外,“章”还是官名,如:汉代有“千章侯”;还是姓氏,如:秦将章邯;还是国名,如:“谢,章,薛,舒,呂,祝,终,泉,毕,过,此十国皆任姓。”(见《左传·注》)……

“章”之义要想一一说清爽,肯定是大费周章。笔者才疏学浅,难道其详,敬请衮衮诸公多多原谅。

      最后,本人向《辞海》《现代汉语规范词典》等主张“章”属“音”部的字书词典提个意见:请将“乐竟为一章;歌所止曰章”这个本义列为释义的第一项,这样做,不是有利于消除“立早章”的讹误了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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