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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余一的博客

往日事,今日情,总想做点事情;说的文,解的字,岂敢卖弄文字。
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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〖偶有所得〗应提倡通读字典  

2015-09-21 09:51:06|  分类: 偶然领悟 |  标签: |举报 |字号 订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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〖偶有所得〗

       应提倡通读字典

 

“小朋友,你有《新华字典》吗?你通读过《新华字典》吗?”

某日,我心血来潮,用这两个问题向50位小学五年级的学生作调查,结果是:1、有《新华字典》的50人,占100%2、通读过《新华字典》的1人,占2%

据此,我武断地得出以下结论:1、《新华字典》肯定是我国发行量最大的书籍,今后将不断地再版、一次又一次地印刷下去;2、《新华字典》肯定是通读率最低的书籍,甚至可以说是全世界所有书籍中通读率最低的!

作出结论(2)的理由是:《新华字典》不是小说,不是连环画,没有趣味性、可读性;不是课本、不是教辅书,没有强制性、必读性。

本人的体会:通读《新华字典》大有好处。少年时期记性好,通读过《新华字典》,查阅起来方便得多。

本人建议:

1、出版部门再版《新华字典》时,在增强趣味性、提高可读性方面作适当修订。譬如解释“仁”:字形为二人;人与人,要关爱,要同情。再譬如解释“车(車)”:上下俩车轮,当中车厢可坐人。

2、应将《新华字典》列为小学生的辅导读物,在四年级前,必须通读完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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